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11号)要求,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改革工作,省测绘局、省资规厅、省住建厅和省人防办联合印发《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技术导则(试行)》(琼测规〔2020〕3号)(以下简称《技术导则》),现解读如下:
一、《技术导则》制定背景
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统一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技术标准,避免重复测绘,确保“联合测绘”测绘成果质量,支撑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,根据国务院、海南省政府相关通知文件精神,按照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完成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通知》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、中共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办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四部门联合印发《海南省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要求,编制《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技术导则(试行)》。
二、制定依据
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《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《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<海南省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>》等政策文件,按照《工程测量规范》《城市测量规范》等有关技术标准,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,制定《技术导则》。
三、《技术导则》主要内容
“联合测绘”实施范围涵盖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、建设许可与施工监督、竣工验收全流程中涉及的测绘工作,把原多项测绘进行归并,减少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次数,共用基础测绘成果,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不同的审批阶段实现“一次委托、联合测绘、成果共享”的工作目标,支撑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。
《技术导则》主要内容包括:1.总则;2.范围;3.规范性引用文件;4.术语;5.基本规定;6.控制测量;7.地形测绘;8.项目用地规划许可阶段(含勘测定界测量、规划定点及不动产权籍调查);9.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监督阶段(含规划验线及不动产预测);10.竣工验收阶段(含规划条件核实测量、人防补充调查、消防补充调查、地下管线测量及不动产实测);11.成果报告书格式;12.成果图件制图标准。
下一步,我们将做好《技术导则》贯彻落实,根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,不断修改完善《技术导则》。
关于印发《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技术导则(试行)》的通知